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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丹东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面向社会教师招聘19名公告

http://liaoning.hteacher.net 2022-08-03 10:30 辽宁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试讲(模拟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讲使用教材详见(附件7)。面试过程由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纸质报名表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在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和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约。

(六)复审

签约后的拟聘用人员,由档案保管单位将个人档案邮寄至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签约无效。

(七)体检

复审合格的应聘者,由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签约无效。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henx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8)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9)。

(三)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面试结束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七)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七、报名邮箱

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zxrsk7389@163.com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0415-2027392

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2027656

纪律监督电话:0415-2534106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附件:

1.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计划信息表
2.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3.教师资格承诺书
4.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5.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6.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7.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面试教材目录
8.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9.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原标题: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zhenxing.gov.cn/html/ZXQZF/202208/0165948301176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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