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teacher.net 2021-12-02 10:16 教师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以来,我国教师队伍的规模、质量、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教师法》修订并形成草案,11月29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然而有的地方对教师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因而亟待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让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对此,草案九章57条围绕建设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准入、聘任和考核、培养和培训、保障和待遇、奖惩和申诉、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旨在通过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新时代对教师素养提出更高要求。总体而言,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首先,草案明确4种从业禁止和7种教师严重违法情形,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转化为法律规定,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其次,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提高各级各类教师学历要求,把好准入关口,以及推动教师终身学习,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最后,强化教师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救助义务,鼓励为边远、乡村、欠发达等地区培养、培训教师,强调教育公益性原则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赋予教师“四有”职责使命的同时,草案也着力提升教师待遇保障,力图让教师真正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将“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写进草案,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拟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有利于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荣誉与使命是一体的。教师职业不仅仅是一个“饭碗”,更是具有公共属性的一项事业。时代越是向前发展,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就愈发突出,教育和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就愈发凸显。当下,“双减”政策与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密不可分,“三孩”政策加大教师需求量,乡村振兴必先振兴乡村教育……建设与时俱进的高质量教师队伍,才能源源不断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郭爽
上一篇: 前延公告!事关中小学教师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